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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出台稻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保障粮食安全

发布日期: 2019-01-09   12:28   信息来源: 南通通州 字号:[ ]

1月7日,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商务局、农业生产委员会联合研究出台《南通市通州区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对补贴对象、补贴依据和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一是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对象为单一主体种植水稻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的规模稻谷生产者(不重复发放);稻谷收购环节补贴对象为全区范围内执行优质优价收购的粮食企业,对超标粮进行收购、合法处置的粮食企业也可给予适当补助。二是稻谷生产环节补贴计发依据为2018年稻谷规模种植面积,具体补贴面积以2018年6月30日前签订、经村(居)委会见证并加盖公章的土地流转协议(以稻谷或货币形式进行土地租赁的农业生产“全托管”视同土地流转)为准(未种植水稻的面积不予补贴);补贴标准为120元/亩。三是稻谷收购环节补贴计发依据为执行优质优价收购政策的粮食企业2018年稻谷收购量、收购价格以及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补贴标准为按申报企业收购2018年稻谷结存的月末平均占用余额(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四个月)和银行借款平均余额孰低原则确定,贴息利率标准为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贴息期限不超过八个月(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据实结算。同时该方案还对实施工作安排、补贴发放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该方案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提高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调动种粮农民和粮食收储企业的积极性,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