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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办公室、科研室四项举措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 2019-01-30   09:53   信息来源: 苏州 字号:[ ]

作风建设时逢元旦春节重要节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积极响应苏州市财政局机关纪委的部署要求,办公室、科研室以四项举措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坚持“财政事业,党建引领”,切实做好处室“党建园地”建设,发挥财政“彩虹”党建品牌的核心内容;组织处室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金泉在2018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暨支部书记述职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节前廉洁教育。深入贯彻落实钱局长对处室全体干部的要求,坚持挺纪在前,守住党风廉政的底线。组织处室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市纪委《关于对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关于对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切实从通报查出的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处室全体干部同志拒腐防变的底线意识。

三是持续防治“四风”,巩固前期建设成果。针对前期查摆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持续巩固前期建设成果。加强理论学习强度,组织处室全体干部学业务的同时学好党建知识,及时传达国家、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加大基层走访调研力度,提升实地调研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的频次和深度,提高文稿材料实用性和政策可操作性;加强内部沟通交流,定期组织干部职工交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鼓励干部积极主动改革创新。

四是认真开展自查,强化机关后勤保障。加强财务管理,对局本级和7家下属单位进行财务自查,并不断完善财务制度,公务接待采用事前审批、事后报销的程序规范接待流程;公车使用油卡实行一家单位一张卡;因公出国一律要求提供完整附件;报销时严格区分会议与培训,确保各类附件齐全;严控日常经费支出,办公用品等按要求在政府采购网上购买,对集中购买或支付的大额发票要求出具明细,发放劳务费等费用时需按照税务要求开具发票并附签领单。加强资产管理,严格审定采购需求,根据处室业务需要,确定合理的资产配置方案,逐步报废无需求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