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18〕7号
各民办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规范省级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联合制订了《江苏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