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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背景如何?

发布日期: 2018-07-11   12:43   信息来源: 财政部 字号:[ ]

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抓紧修改完善金融基础法律,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统筹规划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保持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出资人代表职责,完善国有金融机构授权经营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国有产权监管,实现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和国务院有关部署,财政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财办、中央编办、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等12家单位在广泛调查研究和深入征求地方部门和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意见》(送审稿)。《意见》(送审稿)已先后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18年7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