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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财政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 2018- 06- 29   15: 40     信息来源: 扬中市财政局    字号:[ ]

为支持全市中小学及学前教育的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与少年正常入园、就学和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扬中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扬中市财政局教科文科联合教育局计财科,于6月中旬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助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学生助学金的申请、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助学金的申请必须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填写《扬中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就读学校;学校审定后,将学生名单、申请表及补助标准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审批,并将最终确定的资助学生名单录入指定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名单必须进行公示。

二、2017年学生助学金是否发放到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经费由财政直接拨至学校,学校按审批表及时将助学金打到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卡中。检查组成员根据资助学生名单,通过随机拨打电话的方式,与学生监护人取得联系,确认其是否及时收到相应金额的助学金。

此次检查中发现,全市大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助学金基本实现按需按规发放到位,但也有个别学校存在审批手续不全,资料未留档等问题,检查小组已责令其整改。通过专项检查,提高了各学校对学生助学金发放的重视程度,规范了学生助学金的申请、审批手续,保证了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能够真正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缓解就学压力。

 

(编辑: 扬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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