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财政部、卫生部出台《医疗收费票据管理使用管理办法》以来,南京市财政按政策要求,严格控制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收费票据的审核、发放、缴验与核销,积极推进、全面加强全市医疗收费票据的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近日,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结合近年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领医疗收费票据工作开展中实际情况、工作需求以及遇到的有关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领医疗收费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现行《医疗收费票据管理使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申请流程、申领手续和监督管理规定,并重点对非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票据申领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收费票据申领工作。市财政将会同市卫计委,按照最新规定要求,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为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票据申领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