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熟市出台《常熟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致力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提高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水平。
一是界定制度保障范围。过去的儿童保障制度只涵盖孤儿和父母服刑、戒毒的困境儿童,新的办法重新规定困境儿童的保障范围,又新增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4种类型。
二是明确分类保障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困境儿童的需求特点,划分6类保障标准,其中孤儿按照本市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发放,父母监护缺失儿童和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儿童分别按照本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80%和60%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重残、重病及贫困家庭儿童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两项补贴”和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
三是完善全面保障措施。除了基本生活保障以外,在物价补贴、学业教育和医疗救助方面提供多方位的保障。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的困境儿童,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给予动态价格补贴。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和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至毕业为止。同时,困境儿童纳入医疗救助保障重点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