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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公经费”预算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8- 12- 14   11: 35     信息来源: 扬州    字号:[ ]

为加强“五公经费”管理,确保“五公经费”实现零增长的要求,结合目前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我们对加强“五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管理

1、对编入部门预算的“五公经费”严控,原则上不得超上年预算,其中“三公经费”以主管部门为主实行总量限额控制,会议费和培训费按主管部门实行分类限额控制。

2、市直发展项目原则上不得列支“五公经费”,如确需列支“五公经费”的,年初预算编制时,由各支出处室对项目中的“五公经费”预计支出数进行初审,报预算处复审后,上报局领导审定。

3、增强支出处室的监管和统筹责任,各支出处室所管理单位的“五公经费”预算总额不得突破上年。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控

1、“五公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列支。

2、对市直发展项目安排的“五公经费”由支出处室按预计支出数审核把关。

3、对单位在市外举办的干部教育培训,应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重点项目及培训的要求进行管理。

4、收付中心对“五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实时监控,发现超上年执行数的,应暂时停止其“五公经费”支出执行,并由业务处室分析超支原因,提出控减建议后,报局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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