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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督导组赴金湖县督导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

发布日期: 2018- 11- 20   17: 12     信息来源: 金湖县    字号:[ ]

近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亚军一行莅临金湖县对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工作进行督导,市国资委主任刘天培、县领导吴佩坤陪同参加。

刘厅长一行先后来到江苏油田金水湾小区、宝应湖农场,并在现场听取了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他表示,金湖县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走在全市的前列,对该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金湖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指出,根据2018年10月4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大该项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不得推诿,平稳过渡。同时,对于完成移交的项目,后续工作要及时跟上,确保居民在此项工作开展以后能够享受到其带来的幸福感和舒适感。他还要求,国有企业应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年底圆满完成该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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