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绿色江苏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省财政厅、林业局修订了《绿色江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绿色江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绿色江苏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林业局
2017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绿色江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下载 :—年绿色江苏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