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放管服”红包来了 为群众提供便利
发布时间: 2017-06-20   来源: 常州市财政局

  “我们一定要让企业和群众更多感受到‘放管服’改革成效,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坚决除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今年35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这样承诺。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放管服”改革就频频出现在老百姓的视野。常州市财政局积极贯彻中央精神,为百姓在办事、创业、就业等方面也提供一系列便利,发放了一系列红包。 

  红包一——这些行政许可事项已下放,仍加强监管 

  1、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严格规范各环节操作流程,并对信息化管理和窗口服务提出了要求,确保会计从业资格审批事项下放后有序开展。加强全市各会计服务窗口的管理和监督。2015年以来先后通过召开负责人座谈会、平时工作抽查、投诉问题处理情况跟踪等形式,加强会计服务窗口人员管理,不断提高会计服务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2、加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研究制订《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常财会〔20155号),明确管理原则,严格规范设立审批、信息变更和年度报备等管理流程,并对加强执业质量监督和业务培训提出要求,确保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权限下放后有序开展。为加强全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制发《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对代理记账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通知》(常财会〔20153号),组织开展对全市范围内经批准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检查。在代理记账机构自查、辖市区复查的基础上,我局聘请会计中介机构、抽调辖市区人员组成三个监督检查小组,对十余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重点抽查,并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与各辖市区财政部门进行了反馈和沟通,并下发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红包二——这些公共服务事项已公布,并不断完善 

  2016年,按照省、市最新要求,我局对原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精简和完善,补充办理依据,明确服务对象,形成了“财政政策法规宣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三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该清单已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红包三——这些收费项目已清理,并跟踪落实 

  1、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2008年至今,我市已先后二十一次取消、停征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207项,每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近17亿元。定期在市财政网站公布年度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市财政局还会同市物价局开展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通过书面调查、座谈交流、查验相关资料等方式,在全市上下形成责任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核对、监管部门把关的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检查发现,全市取消、停征和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落实情况基本到位,但有1家单位未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5家单位因文件传递时间差异,延迟1-2月执行优惠政策。加强政府收费票据源头管理。执收单位必须提供国家、省收费政策依据方可领取财政票据,设立收费项目;收费项目一经政策取消,立即取消收费项目,并对相关票据予以清缴。依托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实现“票据—项目—收缴入库”的全过程管理。 

    2、规范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财政部门加强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票据领用管理。明确除公益性社团可领取额捐赠票据外,其他社团均应按照会员章程领取会费票据并收取会费;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服务费时,应领取税票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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