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财政积极支持企业上市挂牌
发布时间: 2017-05-24   来源:

  517,我区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这也是我区的第22家上市企业。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推动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从2014年起,我区针对企业上市流程的不同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出台了积极的扶持政策。 

  一是积极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革。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完成股改并经工商部门登记后,奖励企业50万元;经审计净资产超过1亿元和2亿元的企业分别再奖励50万元和100万元;其余企业完成股改并经工商部门登记后,奖励企业25万元。 

  二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1)上市后备企业向省证监局辅导报备并顺利通过省证监局辅导验收的,奖励企业50万元;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通知的,奖励企业50万元,境外上市企业参照境内报会受理奖励标准在上市成功后发放。(2)新上市企业颁发上市企业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已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成功实现再融资1 亿元以上,且在本区完成50%(含)以上投资后奖励50万元。(3)对搬迁入驻武进的上市公司一次性奖励500万元。(4)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借壳上市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募集资金1亿元以上且在本区完成50%(含)以上投资后奖励50万元。 

  三是积极推动企业新三板挂牌。(1)新三板后备企业向股转公司提交挂牌申请材料并取得受理通知的,奖励企业5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奖励企业50万元。(2)对搬迁入驻武进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实现增发融资1亿元以上,且在本区完成50%(含)以上投资后奖励50万元。(4)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后若转至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等成功上市(含境外上市)享受新上市企业政策。 

  四是加强后备企业的培育。对列入省级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以及市级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奖励。 

  2014-2016年,我区财政累计兑现各类上市专项资金5120万元,帮助企业争取上级奖励资金595万元,极大地鼓励了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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