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17】41号
为纠正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财经纪律,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规定,结合近年财政监督工作实践,我厅对《江苏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落实暂行办法》(苏财规〔2012〕1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财政监督结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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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财政监督结果跟踪落实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