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通报2016年度地方部门决算工作考核情况,我厅再获优秀等级,该项工作已连续多年获财政部通报表彰。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决算编制要求,全省每年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有3.8万多家,需完成部门决算编制、审查、上报、批复、公开等大量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为此,我厅高度重视,扎实组织实施,全力推进部门决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发挥决算工作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决算工作规范。近年来,我厅着力推动决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每年都制订《部门决算工作方案》,明确规范决算布置培训、编制、审查、上报、批复、公开等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
二是狠抓基础,保证决算数据质量。省市县财政部门优化决算工作流程,将账表一致性核查与决算审核合二为一,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决算核查,实现全覆盖,有力保障了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是依法行政,规范决算批复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预算法要求,依法及时开展决算批复公开工作。其中,省本级在省人大批准财政总决算后10天内完成部门决算批复;8月18日,116家省级部门在各自官方网站公开了本部门2016年决算,将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收支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我厅还在门户网站设立统一平台进行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