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17〕38号
省各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
为规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收取管理,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制定了《江苏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收取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