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部统一部署,从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财政、农业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截至2016年11月底,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全部发放到位,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全省实际发放补贴资金579766.99万元,补贴面积5069.09万亩,约1102万户农户受益。
为使改革顺利平稳过渡,全省各级从组织领导、方案制定、政策宣传、制度落实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全方位发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保障有力。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分管农业的副省长对《江苏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专门批示;省财政厅、省农委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处室召开碰头会,认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听取相关处室汇报,要求经办处室要吃透政策、因地制宜、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确保“三项补贴”改革平稳推进,将国家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实施方案》印发至各市县人民政府后,市县领导立即召集各乡镇和财政、农业等部门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近半数市县专门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实施方案。各地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有的市县还将国土、统计以及法制办、纪检监察等部门一并纳入,各部门本着为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工作。南京市、淮安市、宿迁市等明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负总责,海门市、东海县、金湖县等由政府办对各乡镇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逐一审核,由分管县(市)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印章后才组织补贴资金发放。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得力,为补贴发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紧扣政策要领,方案制定精准。为使改革后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更加体现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我省结合历年补贴发放情况及全省耕地状况,针对四种不同补贴面积进行了大量的分析测算,并与往年“三项补贴”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在广泛听取各市县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出台了《江苏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各市县执行。我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整合优化,注重绩效;省级统筹,市县主导;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各地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进一步细化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确定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更加符合各市县实际情况,真正做到了因地制宜。在各地具体方案与省级沟通和补贴发放过程中,省财政充分发挥统筹主导作用,对部分补贴标准偏低、补贴资金不足的市县,及时追加资金,确保了全省补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常州市、苏州市、盐城市等设区市在研究制定市本级实施方案的同时,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召开协调会,研究区域范围内补贴依据的协调性和补贴标准的均衡性,使实施方案符合地域特征的同时也保证了区域的相对统一,确保了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政策宣传,赢得群众支持。省级实施方案出台后,省财政厅、省农委编印了《江苏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政策解读》,并组织江苏新闻广播、新华网、江苏经济报等多家媒体专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省综改办主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省财政厅基层财政管理局莫小安局长、省农委财务处陈飞处长分别就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对我省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后,各地农民群众对今年“三项补贴”改革十分关注,农户踊跃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各级财政、农委经办同志耐心给予一一解答。扬州市、东海县等印发了补贴政策问答宣传册或“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发放到农民手中,南京市、溧阳市、响水县等还发动镇村干部深入农户及田间地头宣讲补贴政策。农民群众普遍反映,能很方便地从各种渠道获知非常详细的补贴政策,对补贴政策了解的更加透彻,也对国家补贴改革更加真心地拥护和支持。
(四)狠抓制度落实,规范项目管理。在补贴工作实施过程中,注重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补贴对象和范围合理、补贴面积和金额准确、资金和人员安全,补贴项目管理规范有序。一是落实逐户登记制度。在补贴发放过程中,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户上门登记农户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耕地面积,并由农户签字;对不在家的农户,由村民小组核实农户应补贴面积后,专门电话告知农户并得到农户确认后,在同组两位农户见证下由组长代签,从源头上防范补贴面积不实的发生。二是严格公开公示制度。由村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补贴面积清册,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委会负责核实后重新公示。公开公示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拍照留档备查。通过公开公示,农户相互进行监督,进一步确保补贴面积真实准确。三是执行逐级审核制度。村、乡镇、县(市)对补贴面积等数据根据相关耕地资料逐级审核并盖章确认,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补贴资金和补贴人员的安全。四是规范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所有补贴资金均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各市县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了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在农商行开设了补贴资金代发户,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了资金安全和账务清晰。五是补贴发放“一折通”打卡制度。我省补贴资金全部通过农户“一折通”打卡发放,省财政专门开发了“江苏省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并与代发农商行联网,补贴数据通过信息系统直接传送到银行,补贴打卡到农户“一折通”后,银行及时向农户发送短信通知,便于农户掌握补贴到账情况。如皋市财政局还建立了补贴实施方案文件法律审查制度,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会同法制办对文件进行法律审查,对每一个细节都查找相关法律依据,同时,邀请检察院相关部门为市、镇具体经办人员讲解履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有效地防范了补贴发放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各项补贴工作制度的严格落实,确保了补贴项目管理规范化,实现了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平稳过渡。
(五)严格督导考核,政策落实到位。督导考核是确保补贴政策有效落实到位的关键环节。一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省级设立了省财政厅、省农委专门监督举报电话,并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对补贴发放过程中农户投诉,及时责令相关市县调查处理。各市县根据要求也相应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农民群众咨询、投诉。二是对工作进度进行专门督办。为督促各地加快补贴发放工作进度,省财政厅、省农委联合发传真电报至各市县人民政府进行督办,省财政厅宋义武副厅长还专门致电个别工作进展缓慢的县政府办进行督办,经办处室组织人员对部分市县进行了现场督导。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省财政厅建立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滚动检查制度,每年组织对上年度补贴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同时要求各地对当年补贴开展自查。各市、县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组织对部分乡镇或部分种植大户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淮安市、盐城市、镇江市对所辖县(市、区)专门组织了检查评比,并发文至各地政府进行通报;滨海县、泗洪县由县政府办或县政府督导室牵头组织对各乡镇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以考核促进工作。省财政对各地补贴工作进行考核,从方案制定、补贴发放进度及群众投诉等多方面进行评分,并与补贴工作经费的分配挂钩,强化了各地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成效。各级严格检查督导考核,确保了全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这一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