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财政局四项措施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 2016-05-18   来源: 泰州市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项资金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2016年,泰州市财政预算安排科技创新券资金6000万元和科技专项经费1700万元,并落实四项管理措施,大力支持科技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 

  一是明确支持重点。遵循“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保障对企业有导向和激励作用的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经费,在科技专项经费安排时要求其占比至少在70%以上。 

  二是细化申报标准。对重点支持的7类项目,逐一细化制定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项目类型、支持方式和企业申报的条件及要求。 

  三是加强预算管理。针对科技专项经费每年均有较多结余的问题,督促科技部门加强资金计划协调,严格预算执行,加快拨付进度。 

  四是强化全程监督。照“公正透明、科学评估、择优支持”原则和项目申报——项目初审——专家评估——项目复审——项目公示——批准实施的程序进行全程监管,要求项目单位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并按财务规定保存所有原始票据和凭证备查,并适时择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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