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被财政部列入全国13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份。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石泰峰对财政厅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要求“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农工办,密切配合、认真搞好试点,争取出经验、出成果”。全省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省综改办、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通知》,各县(市、区)正积极组织试点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