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渔业成品油价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和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油价补助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如东县财政局、海渔局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目前已拨付2014年度第一批国内捕捞机动渔船、养殖渔船油价补助5876.54万元,县补助标准为3514.58元/吨,该批补助惠及如东县渔船713艘,有效调动了渔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全县渔业产业健康发展。
如东县财政局、海渔局规范补贴工作程序,认真核实补助对象、补助条件及补助用油量,合理分配补助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要求的补助对象做到按标准及时兑付。为确保补贴资金阳光发放,渔船油价补贴资金直接通过“一折通”发放至每位涉补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