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16-01572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16-12-29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省级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
为规范和加强江苏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省级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根据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苏发〔2015〕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省级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37号)。
现将该资金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省级引导资金的来源和支持范围是什么?
答:资金来源为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统筹发展费、中央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等。
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于镇村公交、校车、城乡客运班车通行以及规划布点村庄道路通达和跨区作业农机转运通行线路上的公路、桥梁新改建项目。包括: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支持新改建三级及以上、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单车道四级公路,设置硬路肩至5.5-6米宽,增设错车道并完善土路肩。
(二)农村桥梁建设项目。支持新改建县、乡、村道的大中桥梁和小桥,重点是四、五类桥梁(危桥)改造。大中小桥梁分类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界定。
(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四)其他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农村公路有关建设项目。
二、省级引导资金的补助标准如何?
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补助标准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05号),省财政将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省补资金占建安费的比例分地区由20%--25%提高到40%--60%左右,具体为: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 新改建县道(三级及以上):6个扶贫片区、12个贫困县、苏北5市、沿江5市100万元/公里,苏南3市5万元/公里。
2.新改建双车道四级及以上或拓宽达到6米或5.5米路面宽度标准的乡村道:6个扶贫片区54万元/公里;12个贫困县50万元/公里;苏北5市45万元/公里;沿江5市40万元/公里。
3. 苏南3市新改建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或拓宽达到6米路面宽度标准的乡村道5万元/公里;拓宽达到5.5米路面宽度标准的乡村道4万元/公里。
4.新改建单车道四级乡村道:6个扶贫片区36万元/公里;12个贫困县32万元/公里;苏北5市30万元/公里;沿江5市20万元/公里;苏南3市不补助。
5.设置硬路肩至5.5-6米宽乡村道:6个扶贫片区18万元/公里;12个贫困县16万元/公里;苏北5市、沿江5市14万元/公里;苏南3市3万元/公里。
6.增设错车道并完善土路肩的乡村道:6个扶贫片区7万元/公里;12个贫困县6万元/公里;苏北5市、沿江5市5万元/公里;苏南3市3万元/公里。
(二)农村桥梁建设项目:
1.跨四级及以上航道桥梁:6个扶贫片区2400元/平方米;12个贫困县2200元/平方米;苏北5市、沿江5市2000元/平方米;苏南3市县道1200元/平方米、乡村道600元/平方米。
2.普通大中桥梁:6个扶贫片区1800元/平方米;12个贫困县1600元/平方米;苏北5市、沿江5市1500元/平方米;苏南3市县道1000元/平方米、乡村道400元/平方米。
3、小桥梁:6个扶贫片区1800元/平方米;12个贫困县1600元/平方米;苏北5市1500元/平方米;沿江5市1300元/平方米;苏南3市县道800元/平方米、乡村道200元/平方米。
(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采取“以奖代补”,具体奖补标准为县道5万元/公里、乡道和通镇村公交的村道3万元/公里。对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平均造价低于省补标准的县(市、区)项目,按照实际造价的80%予以补助。
(四)省补资金总额不得超过项目建安费的80%。高邮市、宝应县和兴化市参照苏北五市标准执行。省农垦集团所属农场以及省国有林场场区建设项目,根据项目所在地所属区域,按照所在地标准进行补助。
三、引导资金奖补办法的执行期有何规定?
答:管理办法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