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等变更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变更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变更事项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
4.《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
5.变更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