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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修订财政资金存放办法提升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性

发布日期: 2015-02-28   09:11   信息来源: 镇江市财政局 字号:[ ]

  为提升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镇江市修订财政资金存放办法,按照商业银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调度财政资金存放 

  一是调整考核指标以及权重。贷款规模指标调整为80分。贷款规模指标反映商业银行对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包括:期末贷款余额及增长率、对政府重点项目贷款余额及增长率、存贷比等指标。将银行服务指标调整为20分。银行服务指标主要考核商业银行服务质量。  

  二是调整指标考评计算方法。将各考核银行该项指标除以最高值,计算出该银行得分,再计算各商业银行的总得分在各商业银行评分总和中所占的比重,作为财政性资金存款在该商业银行的分配比例,从而确定该商业银行获得的财政性资金存款分配数额。在考核得分占比高于财政资金存款占比的为财政资金调入行,考核得分占比低于财政资金存款占比的为财政资金调出行     

  三是完善资金调度方式。设立土地收入(含土地往来款项)过渡账户,各商业银行代收的土地收入按旬进行归集,缴库、支付土地资金皆从该户出账,该账户预留正常备付资金,超出部分调度根据考核结果按季调度,此前尚未缴库、拨付的土地资金发生缴库、拨款时遵循由进账银行出账的原则;预算内超过备付需要量的间隙资金存放商业银行,一般根据考核结果按季调度,如支付账户发生资金短缺时调回;预算外非税收入专户资金,正常支付、缴库在按考核结果从财政资金调出行出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