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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GZTY(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4- 07- 09   00: 00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14-01856 信息分类  事务所管理
发布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14-07-09
信息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GZTY(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GZTY(美国)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报送的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表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苏财会)字外所临证第4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14年7月8日至2015年1月8日,你所应当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及时进行业务报备。

  附件:(苏财会)字外所临证第5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只发主送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7月8日

(编辑: 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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