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教函[2013]5号
关于报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
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省按照国家部署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并调整完善了国家助学金制度。近期,财政部、教育部将赴我省开展专题调研、指导。根据两部要求,请你们报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落实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上报本地区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本级财政资金安排和到位情况,并请说明2012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的退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对三年级免学费的财政补助政策。
二、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反映扩大免学费政策范围和调整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政策效果(如:对于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和社会吸引力方面)、国家助学政策调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等。
三、除反映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外,各地可结合实际,说明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并提出对策建议。
四、材料报送工作由各市、县(市)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教育、人社部门共同完成,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区的报表由所在市负责汇总)务必在3月18日前报送书面报告和表格(见附件,电子格式请到财政厅外网“下载专区”下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airsoft@21cn.com邮箱。
附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
2 0 1 3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