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把农村文化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基础工程给予重点保障。近年来,我省农村文化发展愈发欣欣向荣。
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三年来,省财政安排918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近3亿元,支持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实现了三年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建设和消灭无房文化站的任务;安排5900万元,引导市、县财政投入6700万元,带动社会捐助投入4000多万元,完成16741个农家书屋建设,总量居全国第一。
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到2009年底,省财政共安排1.7亿元,引导全省投入16.49亿元,实施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在全国率先实现有线电视“村村通”,有线电视用户达1724万户,居全国之首;安排1.12亿元支持“送科普、送戏、送电影”下乡,共送书240万册,送戏1.2万场,送电影47万场,配备数字电影放映机400台;安排专项经费1560万元,引导市、县财政投入4000万元,推进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引导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省财政2008、2009年安排农村文化活动以奖代补资金1.03亿元,支持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和文艺人才培训,提高基层文化管理水平和文艺创作活力。沛县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形成了“春之歌”文化大篷车、“夏之声”盛夏乘凉晚会、“秋之韵”图书电影送农家、“冬之武”武术精英擂台赛系列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