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省财政近日下达了全省第二批2216个经济薄弱地区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3296万元,专项用于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财政对全省第二批2391个村中的苏北各县(市、区)、苏中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区)和黄茅老区等经济薄弱地区的2216个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按10万元/村的标准给予补助,对2216个村中已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村,省补足到10万元/村。本次下达的13296万元资金中,已包含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资金1013万元,按6万元/村拨付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其余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