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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承担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0-03-22  00:00        次  

 

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178号)精神,经审核,确定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作为我省承担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交易机构。

特此公告。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基本情况简介

 

一、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基本情况

(一)交易所概况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1997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等配套服务,履行相关职能,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管理的事业法人,交易所注册资本1147万元。

交易所是省国资委指定的从事省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合法机构,省财政厅指定的从事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交易的合法机构。

(二)交易所经营理念

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公开透明、独立客观。

(三)交易所机构设置

交易所内部设有交易部、网络信息部、研究发展部、培训督导部、会员部、财务部、办公室等7个部门。

文本框: 交易部文本框: 办公室文本框: 网络信息部文本框: 研究发展部文本框: 培训督导部文本框: 会员部文本框: 财务部
 

 

 

 

 

 

 

 

二、交易所主要业务构成

省产权交易所目前的业务构成分为三大板块,包括指定业务、非指定业务和信息服务。

(一)指定业务:

1、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

交易所是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法定交易场所,是国有产权发现投资者、发现价格的阳光平台,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企改制中的腐败行为、保护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协调转让方、投资者、企业自身和职工等各方利益的有效平台。

2、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及资产转让业务

交易所为省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转让、核销的实物资产及债权类资产转让提供公开交易服务。

(二)非指定业务:

1、其他产权交易业务:交易所为省内其他市县(宿迁、泰州等市)国有产权转让提供进场交易服务,并在尝试开展非国有产权转让业务及与京、津、沪等交易所合作开展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

2、融资服务:为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增资扩股或科技项目融资提供咨询服务,通过交易所的信息网络为企业征集战略合作伙伴,实现直接融资。目前已经在尝试为省属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提供增量改制服务。

3、咨询服务:为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并购及重组提供咨询服务。

(三)信息服务:

1、交易所网站:

江苏产权市场网www.jscq.com.cn)始建于19975月,是国内较早建立的产权交易信息网站,也是江苏省首批政府上网站点之一,已被省国资委认定为全省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的统一发布平台。

2、《一周财经》

20068月份创办的《一周财经》,主要关注宏观经济动态,搜集一星期中各大媒体发布的国内外财经信息,涉及财政、金融、税收、证券、产权、地方经济等多个领域,整理筛选,编辑成册,为领导决策提供财经政策动态信息。近期改版为《财经视点》网络电子版,每日在交易所网站滚动刊出。

3、《江苏产权资讯》

2002年创办的《江苏产权资讯》,是交易所会员期刊,每月一期,面向交易所会员、省内产权交易机构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领导寄送赠阅。内容包括国内产权市场新闻、最新政策法规、产权转让公告、成交公告、交易信息推荐、会员企业动态等。

三、交易所联系方式

交易所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8号和泰大厦29 邮编:210009

负责人:陈磊

联系电话:025-86568868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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