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发布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9-25   00:00     字号:[ ]

各市、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核兑付工作流程,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家电下乡政策效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458号),经商省商务主管部门,现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认真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将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要充实人员力量,及时调度资金,提高工作效率,加大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及时兑付。

二、加大力度,改进方式,进一步简化优化补贴审核发放程序

根据财建[2009]458号文件的规定,目前可采取五种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省自即日起全面推行销售网点代审代垫、财政所审核结算的补贴兑付方式,暂时不能实行由销售网点代审代垫的,要继续按现行规定做好销售网点代理审核、财政所审核确认发放的各项工作,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对于农民消费者持家电下乡补贴申报资料到户口所在地财政所申报补贴的,财政所要及时受理申报、审核兑付。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抓紧调整改进审核兑付办法,尽一切可能加快兑付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我省家电下乡工作

要积极与商务部门配合,对71实施“销售网点代理审核、财政所审核确认”简化补贴程序改革之前沉淀的未进行补贴申报的补贴类产品,采取电话、上门等形式主动联系农民消费者,服务上门,加快兑付进度。

花大力气对全省销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组织精干力量对家电下乡备案网点进行现场核查,认真按网点备案条件逐一过堂,对不具备条件的网点取消资格,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由各级财政部门与网点签订代审代垫协议,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

我厅将会同省商务部门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周关注兑付量,每月通报兑付率。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开展家电下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销售网点资料审核、录入、报送情况,以及资金兑付、管理情况,以把家电下乡政策全面高效地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扩大内需、惠农强农的政策效应。

 

附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家电下乡  补贴  通知

抄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家电下乡推进组成员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9917印发

共印160

(编辑: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