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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各地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 2009-10-19   09:10   信息来源: 江苏财政厅 字号:[ ]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是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一是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逐步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范围,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二是严格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着力规范财政专户设置,严格落实财政专户统一归口管理要求,尽快将所有财政专户归口到财政国库部门管理。三是积极落实会计集中核算转轨工作。仍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市县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提出切实可行的转轨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四是全面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总预算会计管理,健全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按照职责清晰、相互牵制的原则,科学界定预算管理部门、国库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与岗位分工,建立健全内部制衡纠错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尽快将财政资金运行各环节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