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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软件及集成电路专项资金增加到每年2亿元

发布日期: 2008-08-18   00:00   信息来源: 江苏财政厅 字号:[ ]

经省政府批准,自2008年起,省软件及集成电路专项资金由每年1亿元增加到2亿元,为充分发挥省级软件和集成电路业专项资金作用,围绕2010年我省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200亿元、软件出口50亿美元的目标,专项资金采取补助、奖励、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信息技术与设计、制造技术的融合,信息技术与传统工业的融合,信息技术与服务业的融合,信息技术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融合,信息技术与资源、能源供给体系的融合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