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淳县在省内率先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为该县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的持续优先发展奠定了更好的基础。
债务审计和债务公示“锁定”实际债务
彻底摸清债务化解底数是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的基础。早在2006年,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清查小组,对
“精细化”偿债杜绝“糊涂债”、“水分债”
为确保化解“普九”债务专项资金不折不扣落实,不留缺口,县财政局切实承担起偿债资金的保障责任,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给予的专项支付资金;从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及其他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偿债;进一步整合现有的教育专项资金;通过盘活闲置校产筹集偿债资金;统筹有关非税收入筹集。
在偿债过程中,该县致力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防止化债过程出现“糊涂债”、“水分债”、“人情债”等问题,构建了五项不可或缺的管理程序:
程序一:召开各债务学校负责人会议,明确化解债务的范围、条件及相关违规的法律责任,严肃化解债务纪律。
程序二:要求各校经办人、负责人签定承诺书,对上报数据负责。
程序三:以项目的预算、决算为基准依据。对基建项目债务,一律按已审计的项目决算支付,已经开具发票的,提供发票的复印件;未开具的,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
程序四:严格偿债资金运行的过程控制,通过表格要素控制,每个偿债项目都由学校经办人员、学校负责人、审核小组人员、教育局负责人、财政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层层把关。
程序五:与人民银行加强协调,根据省厅规定的集中支付要求,确保了化解债务资金拨付的安全、有序、高效。
截止 2007年底,高淳累计化解“普九”形成的教育债务4540万元,其中2007年度完成化债2971.81万元,已成功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债务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