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现行低保标准分别为:苏州、无锡、常州三市260元/月,南京市240元/月,南通市220元/月,扬州、镇江市200元/月,泰州市180元/月,淮安市165元/月,徐州、连云港、盐城市150元/月,宿迁市(本级)160元/月。对单身和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对象的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再分别提高10%-20%;对困难企业中享受低保的军转干部本人保障标准提高50%。目前,全省月人均补差为7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