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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费用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4-09   10:54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6-0009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6-04-09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费用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  效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开展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采购文件售卖费等,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费用管理的通知》(苏财规〔2026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政府采购活动中相关费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例如费用转嫁、违规高价售卖采购文件等。为落实“谁采购、谁付费”原则,厘清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权责,规范代理费用、专家评审费、采购文件售卖费等各类费用收支行为,特制定《通知》,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涉及的费用类型及具体规定内容

一是代理服务《通知》明确政府采购代理费用的支付主体本质上为采购人,并且鼓励采购人直接支付方式严禁采购人将代理费以各种形式转嫁给供应商采购人要求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应在采购文件中说明原因并明示代理费收取方式、标准及确立标准的依据。采购文件中未明示上述内容的,不得在中标文件中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代为支付代理费。

二是评审专家费《通知》进一步强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费的支付主体为采购人,严禁将专家评审费转嫁代理机构或中标成交供应商远程异地评标专家费按评审专家属地规定的标准支付

三是采购文件售卖费。《通知》明确政府采购文件售价应按照弥补制作(仅指印刷、纸张、装订等)、邮寄成本确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且电子采购文件应免费提供。

三、其他规定内容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行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