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提供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现就《太湖综合治理统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2026年5月8日前,公众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资环处,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太湖综合治理统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czzhc11@163.com。
太湖综合治理统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