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2026年3月15日前,公众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政策法规处,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czfg@126.com。
《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