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5-00264 | 信息分类 | 省综改办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8-04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 | ||
时 效 |
苏财农改〔2025〕24号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苏发〔2023〕12号)、《关于命名第二批江苏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通知》(苏委农发〔2025〕6号)要求和《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财农改办〔2024〕6号)明确的标准,现下达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30.76亿元(详见附件)。此次下达的资金支出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分三部分。一是按年度对薄弱村运维管护补助46360万元。二是对江苏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奖补234700万元。三是预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建设资金26540万元。
二、各地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使用奖补资金,按照《关于命名第二批江苏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通知》(苏委农发〔2025〕6号)要求高标准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分配至常熟市、扬州市邗江区资金同时作为财政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的省级支持资金。两地要按照财政部要求,认真实施试点,努力在全国树标杆,以工作实绩为我省争取更多的中央试点名额。
附件:1.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江苏省财政厅 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