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聚焦重点领域,多管齐下加强诚信建设,全面提升财政工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一、健全信用法规,强化制度保障。2024年8月,出台《关于规范财政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和《盐城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规定行政处罚需在7个工作日内上传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2025年6月,转发《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用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部门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地方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对失信单位采取约束措施,努力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良好局面,为有序有力推进财政信用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聚焦信息平台,推进政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局“权力清单”和“信用承诺事项清单”。签署《盐城市财政局信用承诺书》,规范财政干部职工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公共财政发挥出最大效应。按季度归集六类行政管理信息,2025年1-6月,在市县信用一体化平台中上传52条数据,保证报送信息高效及时。
三、深化场景应用,提高管理水平。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将“信易购”应用场景由鼓励改为执行,运用范围由市区推广到全市,运用环节由采购后延伸到采购前,第三方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运用力度不断加大。2025年1-7月,累计对198个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信用审查,签署信用承诺超2000份,在38个采购项目中运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最多可减免履约保证金936.22万元,努力打造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