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5-00114 | 信息分类 | 财政业务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农业处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
信息名称 | (苏财农〔2025〕19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 ||
时 效 |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水利(务)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省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水利项目实施规划,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99119万元。具体金额、支出科目、任务清单及项目详见附件1-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预算用于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文设施维修养护、水情教育水文化建设、河湖管理与保护、长江河道监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节约用水管理、河湖采砂及水行政执法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南水北调水费奖补等。各县(市、区)要对照年度任务清单,分解细化为具体的项目,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按期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
二、各地要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38号令)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专项转移支付后30日内将项目资金和任务分解下达或落实到位。
三、各地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江苏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13号)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确保如期完成绩效目标。
附件:1.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汇总表
2.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市县)
3.2025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