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公众互动>征求意见

《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5-03-26   14:46   字号:[ ]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我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我省财会监督法治建设,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省财政厅研究起草《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草案),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4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财会监督局(邮编:21002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条例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wangwx1012@163.com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附件:《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草案)

《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草案).pdf

A
A
A
A
正常
加快
缓慢
关闭读屏
原始大小
较大
特大
配色
读屏 读屏
字体 字体
退出 退出
友情提示
单击开始语音播报,双击访问链接内容;点击关闭按钮,退出语音服务。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