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现就《关于延续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正式文件出台前,公众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政策法规处,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延续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czfg@126.com。
附件:
关于延续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https://czt.jiangsu.gov.cn/art/2023/4/25/art_77684_10875497.html
https://czt.jiangsu.gov.cn/art/2023/12/29/art_77684_11114157.html
https://czt.jiangsu.gov.cn/art/2024/9/29/art_77684_11373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