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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5-11-21   16:40   字号:[ ]

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现就《关于延续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正式文件出台前,公众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政策法规处,邮编: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延续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czfg@126.com。


附件:关于延续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https://czt.jiangsu.gov.cn/art/2023/4/25/art_77684_10875497.html

https://czt.jiangsu.gov.cn/art/2023/12/29/art_77684_11114157.html

https://czt.jiangsu.gov.cn/art/2024/9/29/art_77684_11373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