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会〔2024〕82号
省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会计人才强省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计划选拔培养50人左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名人员应来自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以省级一级预算单位为主。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省级一级预算单位财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省级二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
3.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驾驭政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岗位相对稳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底);身体健康。
5.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
6.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以上2~5条件中一至二项。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由省财政厅组织选拔,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报者登录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申报系统(http://jsalt.jsczt.cn/),按要求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以下材料扫描上传:
1.《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论文及著作(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页和论文正文,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封底)、获得奖励或表彰证明、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
2.承诺书(附件2)。
网上填报起止时间为9月12日09:00至10月8日17:00,逾期不补报。
(二)审核和背景资料评分。
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判,按照填写的申请表及提供的证明材料,根据背景资料评分细则进行评价。获得省级以上学术奖励、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计算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等,予以加分。
(三)选拔笔试。
考试范围涉及政府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经政策和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着重考察对知识的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背景资料评分和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五)确定培养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背景资料评分、笔试、面试三项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入选学员名单。拟入选学员名单在省财政厅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入选者本人和所在单位。
三、培养时间和地点
培养周期为2年,培训地点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主,计划于2024年11月开班,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学员知识结构,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培训。
采取课堂教学、前沿论坛、实景教学、社会实践、输出式教学、问题导向的研究式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教学模式,集中培训的目标是夯实基础理论、完善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宽管理视野、提升学员综合财会管理能力。通过培养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
集中培训计划每年安排5~6次,每次5天左右。
(二)在职自学。
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学习,完成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与各种形式的讨论,按时参加省财政厅要求的各项活动,定期提交学习成果。
(三)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财会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照要求完成产出式研讨和个人案例报告。
五、培养管理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对学员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管理,实行淘汰制。
(一)建立学员档案。
详细记录学员参与培养的各种情况,收集学员参与社会服务等相关信息,建设并完善培养效果相关指标的数据库。
(二)记录学员考勤。
学员因故缺席培训,应提前书面(所在单位盖章)向省财政厅请假,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记录学员考勤情况。
(三)开展学员考核。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拟定学员考核管理办法,并依据此管理办法进行学员考核,考核结果报省财政厅。
(四)颁发证书。
培养项目完成,考核合格者,由省财政厅颁发《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毕业证书》。
六、培养经费
培养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补贴;其他培养费用由省财政厅专项经费解决。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本次选拔工作的相关信息(笔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录取学员公示等)将通过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jiangsu.gov.cn/)“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公示公告”栏目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邹礼梦;电话:025-83633206。
附件:1.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项目申请表.doc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