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贷”产品是省市合作的普惠金融产品,由省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引导金融机构为各类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信贷支持。该产品实行“两无四有”的标准,企业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即可申请贷款。贷款上限高达1000万元,利率仅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上浮一个百分点。除支付银行利息外,小微企业无需再承担保证金、融资手续费、担保费等任何其他费用。该产品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企业创新创业和转型升级。自产品开办以来,全市共发放“小微贷”222.31亿元,惠及企业4028户。
近日,省财政厅对“小微贷”投放管理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提升了“小微贷”投放的效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动态调整额度分配,对于因不良率超过3%而停止开展“小微贷”的合作银行,逐步盘活其未投放额度,统筹分配给投放进度快、潜在需求量大的合作银行。二是加大首贷支持力度,对于合作银行将“小微贷”投向首贷企业的,按照贷款金额的40%计算该笔贷款占用额度。三是鼓励提升首享比例,对于合作银行将“小微贷”投向首享企业的,按照贷款金额的60%计算该笔贷款占用额度。
政策优化后,将向市场释放更多“小微贷”额度,同时对首贷、首享企业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接下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做大我市“小微贷”产品规模。同时,依托市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搭建“财政+金融”的政策协同平台,做好政银担合作,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