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破解企业购置、更新、改造生产设备过程中的贷款难问题,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委金融办印发《进一步完善“设备担”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一、扩大政策支持范围。《通知》明确,将《关于实施中小微制造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担保支持政策的通知》(苏财金〔2024〕33号,简称“设备担”)支持对象范围扩大到省内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其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担保业务均可按规定享受“设备担”政策。
二、疏通中小微企业设备购置贷款办理堵点。《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性研究制定内部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引,优化简化贷款办理程序和材料要求,更快响应中小微企业“短期、小额、急迫”的设备购置贷款需求,并对需要担保增信的贷款及时开展银担合作,切实增强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三、发挥省属金融机构示范带头作用。《通知》要求,省信保集团、江苏银行等省属金融机构要抓紧研究推出银担合作专项产品,探索“见贷即担”“见担速贷”,发挥托底作用,做到能贷尽贷、能担尽担,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四、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通知》要求,省再担保公司要将符合条件的“设备担”业务全部纳入风险分担体系。《通知》明确,对纳入风险分担体系的“设备担”业务,其再担保费由省财政给予补贴;对未能纳入风险分担体系的“设备担”业务,省财政对相关代偿损失给予20%的风险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联动给予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