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翀昊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循环利用科技项目补贴资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始终坚持“大财政”理念,不断完善各项财税支持政策,持续加大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财政投入,积极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以更大力度推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一是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近几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剧的形势下,各级财政不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近5年(2019—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科技支出年均增长7.4%。其中,2023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达761亿元,较2022年增长12.1%,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增长幅度最大的科目,比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9.8个百分点。省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基本保持10%左右增幅,2024年省本级财力安排科技支出118.87亿元,较2023年增长9.8%,大幅高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0.9%)。
二是安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2004年江苏省委省政府从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在全国率先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工程化研发为核心、产业化转化为目标,采取产学研合作、工程化研发和规模化转化一体化配置的方式,重点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显著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的重大项目,推进各项成果转移转化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并逐步形成了“揭榜挂帅”“赛马”等有效的项目竞争机制。专项资金设立以来,资金规模从最初的每年3亿元逐步增加并稳定在10亿元左右。截至2023年底,省财政累计安排212.3亿元,支持实施2329个项目,带动新增投入2210亿元,完成项目新增销售13280亿元,获授权专利4.12万件,对于解决科技与经济相脱节、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和产业化“最后一公里”等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较好发挥了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的作用,为加快科技自强自立和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进一步整合优化省级涉企专项资金,统筹财政资源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从2024年起,将原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划入省工信厅,由企业牵头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原则上由省工信厅一体推进。
三是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有偿使用。为积极探索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多元化支持方式,《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04〕48号)、《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教〔2008〕193号)明确规定,专项资金可根据项目和企业的不同特点确定资金支持方式,包括:拨款资助,主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研究开发工作,用于所需仪器设备购置、能源材料消耗、测试化验加工等;有偿资助,主要支持能较快产生经济效益、在合同确定的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一定期限内能偿还资助资金的产业化开发项目,回收资金继续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主要支持为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效益而向银行大额借贷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股权投资,主要支持能较快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为加强省科技转化有偿资金的管理,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专门出台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有偿资金回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55号)。从2005年至2013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通过有偿使用方式共支持相关企业重大项目275项,支持总金额14.74亿元,已回收14.37亿元,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应偿还资金无法追回并长期挂账。从2014年起,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不再采用有偿资助方式,逐步改为无偿拨款、贷款贴息、后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四是实施贷款贴息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为引导金融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缓解科技企业的融资贷款压力,2024年3月省财政出台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支持对象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总规模200亿元,单户贷款额度最高2000万元,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金额给予年化1%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两年。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依托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贴息资金实施免申即享,由省财政直接对相关银行先预拨、后结算,企业不需要垫付财政贴息资金。自上线投放以来,截至5月31日,已引导银行向219家科技创新企业投放“首贷”8.73亿元,平均利率仅3.36%。
五是支持省产研院探索财政资金“拨投结合”新模式。对省产研院孵化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先期以科技项目立项支持,财政资金承担早期研发风险,解决创业早期项目难估值、研发资金需求难确定、项目融资市场失灵等问题,让团队专心开展研发攻关;项目启动社会化融资时,将项目资金按市场价格转化为股权,参照市场化方式进行管理和退出。“拨投结合”经费支持方式不仅在关键早期阶段支持了项目研发,还能实现财政资金的循环使用,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3年底,省产研院通过“拨投结合”方式,累计支持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82项,支持金额超11亿元,其中13个项目已完成转股,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金额超12亿元。目前,省产研院利用市场化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的“拨投结合”模式在全国已形成品牌效应,吸引了大批高水平项目团队合作。
六是为科技创新营造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建立起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对已勤勉尽责、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难以完成省级科研项目预定目标的科研人员予以免责,不记入信用记录;同时,根据审计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已用于研发的财政性资金不予收回。如专家评议认为“失败”项目确有重大探索或应用价值的,可以支持其继续开展研究。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以及违规操作或因主观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的,视情收回已拨资金。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省财政将认真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省科技厅研究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多元化支持方式,切实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通过进一步落实科研经费的各项放权改革举措,为科研人员打造宽容失败的良好科研环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9日
联 系 人:马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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