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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都财政:情系困难群众 兜牢保障底线

发布日期: 2024-06-24   14:04   信息来源: 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 字号:[ ]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积极做好资金统筹,有序加大投入力度,持续织牢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网”。

一是保障低保特困群众生活。区财政局加强与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信息共享、政策衔接、资源统筹,建立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040元(当年度低保标准1.3倍),2023年共发放城乡低保和特困补贴6128.19万元。截至6月15日,2024年已发放城乡低保14555人次、988.5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21076人次、2794.6万元,有力保障低保特困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改善残疾人员生活质量。区财政局严格遵守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每人每月130元的标准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2023年已发放1405.56万元(省、区5:5配套)。截至6月15日,2024年已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7160人次、743.21万元,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致力全区困境儿童抚育。区财政局严格落实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动态调整机制,逐年提高孤儿、困境儿童养育标准。2023年,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180元调至2210元,提标30元。父母监护缺失类型困境儿童调整为每人每月1768元,重病、重残困境儿童调整为每人每月1326元,分别提标24元、18元。2023年共计发放孤困儿童补贴764.86万元,截至6月15日,2024年共计发放3980人次、416.55万元,用心用情为困境儿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