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0609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信息名称 | 关于预拨2023年度太湖滆湖生态清淤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4〕27号) | ||
时 效 |
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8号)、《关于实施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财政奖补机制的通知》(苏财资环〔2023〕79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太湖滆湖生态清淤奖补资金预拨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2水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为从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中安排的预拨资金,后续按照2023年度清淤工程核查结果进行清算。
二、补助资金由各地统筹安排用于生态清淤以及淤泥资源化利用工作,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请你们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各市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开展生态清淤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决算审计情况作为核查和补助资金清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