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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切块市县)的通知(苏财资环〔2024〕26号)

发布日期: 2024-06-18   10:47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4-00606 信息分类  财政资环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发布日期 2024-06-18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切块市县)的通知(苏财资环〔2024〕26号)
时  效

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8),经研究现将2024年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切块市县)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2水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苏财规〔2020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二、请你们按照年度投资指南要求安排切块资金,对项目分级实施差别化补助安排的项目应同时列入太湖治理年度目标责任书。

三、请你们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项目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