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0579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资环〔2024〕14号) | ||
时 效 |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25号),现将2024年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0000015Z155060010002)下达你们,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支持竞争性评审遴选的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具体预算金额见附件1。
二、本次下达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可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或在预算指标文件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别列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分别下达,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76号)有关规定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