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的部署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监督整体合力,近期,张家港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张家港市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指引(试行)》。
一、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要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双方就监督协作、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等事项形成联动。同时,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分析监督协作情况,研究部署监督重点和优化协作具体举措,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二、加强协同监督机制。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要紧盯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开展财经纪律重点监督检查,通过驻点监督、联审联查等方式,严查虚报冒领、挪用公款甚至贪污侵占等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要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围绕被监督单位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重点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缺失和监管缺位,推动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市财政局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的涉嫌违反党纪和涉及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
四、严格责任落实机制。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精准有效监督,动真碰硬、严肃追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主动协同意识,完善协调联动机制,释放两项监督“叠加效能”,做到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