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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组织座谈会推动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落实落地

发布日期: 2024-04-15   17:48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字号:[ ]


近日,省财政厅组织召开政策座谈会,会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工信厅等单位,共同听取制造业企业代表的政策诉求和意见建议。9家与会企业逐一介绍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就政策理解和适用方面的问题、对政府部门和银行服务的诉求进行交流。座谈会上,相关部门根据政策文件规定对企业所提共性问题予以现场解答,部分个性问题将加强后续研究、扩大政策储备。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调研沟通对接,总结经验、完善优化政策实施,切实提升改进服务,提升惠企的便利性和获得感;以政银企高效合作、同向而行,加速政策执行,以制造业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更好地推进制造强省高质量建设。



2024年3月19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印发《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苏工信综合〔2024〕98号),决定2024~2026年对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予以贴息,以财政资金撬动制造业大规模设备更新,并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2024年首批贴息贷款规模300亿元,后期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放大规模。

 


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一)贴息对象。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其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在江苏省域内实施,且企业贷款用途中用于设备投资(含配套软件)支出不低于500万元。

 

(二)贴息范围。实现重点聚焦,对全省制造业相关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贷款利率不应超过LPR+50BP)由省财政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支持,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贴息1000万元。

 

(三)贴息方式。以“免企业申报”为主,即通过合作银行获得的贷款,由合作银行按程序向省财政直接申请贴息后返还企业,以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多级联动,鼓励市县两级可分别再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

 

二是强调贴息和补助同频发力,获得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仍可申报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项目补助;

 

三是注重公平公正,在非合作银行获得的项目贷款,可同等享受贴息政策支持,由企业在次年自主进行项目申报。